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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健康研究院关于招募成果转化相关服务机构的公告

日期:2025/3/25来源: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以下简称“大健康研究院”)是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全省联动、辐射周边、服务全国、对标国际”为发展战略,以“源头创新、促进双转”为使命,主框架以“1+8+N”模式进行,建设1个综合性技术平台,8个研究所和若干个联合研究中心,力争5年内建成国内一流的大健康领域新型研发机构,在体制机制方面探索创新,研发一批新药、医疗器械、诊疗技术等,引育一批顶尖人才,带动我省大健康产业发展。

  为进一步提升大健康研究院成果转化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贯通知识产权申报、成果宣传推广、成果转化评估及财税审计监督等工作,拟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科转服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研究院成果转化事务合作伙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要求及材料

(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1.资质要求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满5年或累计发明专利代理量高于1000件。

2)注册地不在合肥市的应在合肥市设有分支机构并实质化运营(固定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但应以其总公司(总所)作为应招机构。

3)具有合法的专利、软著和商标代理资质,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4)须有5名以上生物医药、化学、医工等领域学科背景或经验的具有高水平执业能力专利代理师队伍,并在全国专利信息公示平台备案、且与应招机构建立劳动关系。  

  (5)能够通过PCT、巴黎公约途径代理国外专利申请。  

  (6)须具有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案例。  

7)应招机构和拟派专利代理师无违法及受行政处罚记录,无违规代理行为,无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记录。应招机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公示系统中的信用等级在A级及以上。

8)已与大健康研究院开展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业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撰写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审查意见答复建议和正式文本、主动修改文本及要求优先权文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提出复审请求,撰写并提交复审过程中的各种文件;完成著录项目变更等工作;提交其他相关文件,转递官方文件。  

  (2)办理授权登记的各种手续;主动提醒缴纳申请费、授权费、维持费等官方费用,必要时代缴。  

  (3)国外专利申请需依据要求选择PCT申请途径或巴黎公约申请途径,提出国外专利申请初步审查请求,提出单一性异议请求,实质审查请求,代缴国外专利申请费、授权费、维持费等官方费用。  

  (4)整理并提供服务过程中的档案资料。  

  (5)提供专利挖掘布局、专利检索培训、知识产权最新政策讲解等服务。  

  3.报名材料  

  拟报名参加遴选的机构需准备如下材料:  

  (1)报名确认书(附件1);  

  (2)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2);  

  (3)应招方案书(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附件3);  

  (4)附件材料:营业执照;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5名以上生物、化学、医工等领域学科背景或经验的具有高水平执业能力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书、备案截图、证明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案例证明;其他典型服务案例证明;其他能证明本机构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的资质、荣誉、案例等;“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证明。  

  应招机构需将上述材料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按顺序放到一个PDF文档中)以及可编辑的应招方案书(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cgzhc@ihm.ac.cn(邮件和PDF/Word文档均以“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遴选+代理机构名称”命名),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  

(二)科转服务机构

1.资质要求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

2)配备专业的技术转移团队,团队成员需具备生物医药、知识产权、基金、法律或商务谈判等相关背景或行业经验。

3)熟悉生物医药行业政策法规、技术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完成至少3项成果转化服务项目。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最近三年内至少主导过1个类似项目的科转服务业务。

4)拥有稳定的生物医药企业资源库并开展相关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药企、医疗器械企业、CRO机构、投资机构等)。

5)应招机构和拟派科转服务团队成员无违法及受行政处罚记录,无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记录。

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至少可提供其中2项服务内容)  

1)资源对接:精准匹配生物医药领域企业需求,协助对接临床试验、生产合作、技术许可/转让等资源;定期组织大健康研究院成果推介会、企业走访研讨会等对接活动。

2)宣传推广:制定大健康研究院成果推广计划,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行业媒体、专业展会、数据库平台等)宣传大健康研究院成果;撰写技术商业化分析报告,提升大健康研究院成果市场认知度。

3)转化交易:提供技术评估、知识产权布局、交易谈判等全流程支持;协助完成合同签订、技术交付、款项跟进等后续服务。

4)增值服务:提供政策(如注册申报、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资质申报)咨询指导、投融资资源对接;协助申报省市级及以上科技专项项目。

3.报名材料  

拟报名参加遴选的机构需准备如下材料:  

  (1)报名确认书(附件1);  

  (2)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2);  

  (3)应招方案书(科转服务机构)(附件4);  

4)附件材料:营业执照;科转服务团队核心成员资质证书;至少3项成果转化服务项目案例证明;其他能证明本机构科转服务能力的资质、荣誉、案例等;“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证明。

应招机构需将上述材料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按顺序放到一个PDF文档中)以及可编辑的应招方案书(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cgzhc@ihm.ac.cn(邮件和PDF/Word文档均以“科转服务机构遴选+ 机构名称”命名),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  

(三)资产评估机构

1.资质要求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满5年。

2)注册地不在合肥市的应在合肥市设有分支机构并实质化运营(固定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但应以其总公司作为应招单位。

3)具有资产评估相关业务评估资格。

4)合伙制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师人数不少于6人,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师人数不少于8人,服务大健康研究院团队核心成员需有3年以上资产评估从业经历,熟悉《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及最新财税政策。

5)应招机构、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最近三年内至少主导过1个类似项目的资产评估业务,具备资产评估师资格且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

5)应招机构和拟派资产评估师无违法及受行政处罚记录,无违规评估行为,无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记录。

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常规评估:对固定资产(房地产、设备等)、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并出具合法合规的评估报告;根据需求提供评估咨询、数据复核及报告解读服务。

2)专项评估:企业改制、并购重组、股权转让等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评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成果转让和作价入股等特定场景的专项评估。

3)合规服务:确保评估流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配合审计或监管部门核查。

4)增值服务:定期开展资产评估政策培训或专题讲座等。

3.报名材料  

拟报名参加遴选的机构需准备如下材料:

1)报名确认书(附件1);  

  (2)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2);  

  (3)应招方案书(资产评估机构)(附件5);  

4)附件材料:营业执照;相关行业资质证书;至少8名(合伙制6名)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服务案例证明;其他能证明本机构资产评估服务能力的资质、荣誉、案例等;“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证明。

应招机构需将上述材料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按顺序放到一个PDF文档中)以及可编辑的应招方案书(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cgzhc@ihm.ac.cn(邮件和PDF/Word文档均以“资产评估机构遴选+机构名称”命名),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  

(四)会计师事务所

1.资质要求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满5年。

2)注册地不在合肥市的应在合肥市设有分支机构并实质化运营(固定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但应以其总公司(总所)作为应招单位。

3)依法设立并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通过财政部门年度报备。

4)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8人,服务大健康研究院团队核心成员需有5年以上审计从业经历,熟悉《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及最新财税政策。

5)具备3年及以上为科研院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或类似机构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近三年内承接并完成至少5项与本单位业务性质相关的审计或咨询项目。

6)应招机构和拟派会计师无违法及受行政处罚记录,无违规审计行为,无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记录。

7)具备高新技术企业审计、政府专项审计经验者优先。

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常规审计服务: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标准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如科研经费、财政补贴等)。

2)专项审计服务: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并购重组尽职调查;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评价及优化建议。

3)财税咨询服务:税务合规性审查与筹划,降低涉税风险;财务制度完善、预算执行分析及财务培训支持。

3.报名材料  

拟报名参加遴选的机构需准备如下材料:

1)报名确认书(附件1);  

  (2)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2);  

  (3)应招方案书(会计师事务所)(附件6);  

4)附件材料:营业执照;相关行业资质证书;至少8名注册会计师及其他会计师资格证书;服务案例证明;其他能证明本机构财税审计服务能力的资质、荣誉、案例等;“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证明。

应招机构需将上述材料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按顺序放到一个PDF文档中)以及可编辑的应招方案书(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cgzhc@ihm.ac.cn(邮件和PDF/Word文档均以“会计师事务所遴选+机构名称”命名),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  


二、资格审查与遴选签约 

  (一)材料初审:大健康研究院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主要核查资质合规性及材料完整性。  

(二)答辩评审:大健康研究院将于4月25日前邮件反馈通过初审的机构,请联系人即时关注邮箱信息。通过初审的机构需参与线上/线下答辩,重点考察综合服务能力和服务方案可行性。

(三)公示签约:最终遴选通过的机构名单将于大健康研究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大健康研究院与公示通过的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及相关保密协议,并组织对合作机构服务情况定期考核,根据考核情况优胜劣汰。

(四)单个机构只能申报上述某一类服务机构,如具备其他类别服务资质的,可在签约合作一年后提出申请,研究院视其服务情况确定是否可签订其他类别合作协议。科转服务机构可接受最多2家机构联合申报其他类服务机构不接受联合申报。


三、联系方式  

  邮  箱:cgzhc@ihm.ac.cn  

  联系人:朱老师  

  电  话:0551-63661219  


附件1:报名确认书  .docx

附件2:法人授权书 .docx

附件3:应招方案书(知识产权代理机构).docx

附件4:应招方案书(科转服务机构).docx

附件5:应招方案书(资产评估机构).docx

附件6:应招方案书(会计师事务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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